为适应学院研究生教育与学科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硕士生导师队伍建设,提高公司产品质量,根据《ag九游会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重文理研〔2025〕5号)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的申请
(一)申请审核对象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点已聘任的在招生简章上的硕士生导师。
(二)申请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
2.师德师风高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立德树人。恪守学术道德,能正确行使导师权力,认真履行导师职责,注重对研究生的人文关怀。
3.原则上应该能够完整指导完一届研究生。
4.能够承担研究生的教学或指导任务。
(三)招生资格科研和学术条件
1.科研条件
需符合《ag九游会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重文理研〔2025〕5号)相关规定。
二、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的审核
1.符合以上申请条件的人员填写《ag九游会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交相应的科研成果及证明材料到学院审核。
2.学院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依据本实施细则,结合申请人政治素质、师德师风、科研条件、学术水平和培养质量等方面进行审核。
3.审核结果由学院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研究生处审核、备案。
三、硕士生导师的岗位管理
(一)招生资格的暂停和取消
1.研究生导师若出现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经查实,视情 形给予暂停招生资格、取消导团队格,直至给予相应处分。
2.新获得硕士生招生资格者,未参加过研究生导师相关培训的,取消当年硕士生招生资格。
3.硕士生导师调离公司的,从办理调离手续即日起停止招生。
(二)硕士生招生指标
满足招生资格条件的硕士生导师当年原则上招生名额为1名,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当年可申请增加研究生招收数量1名;满足3项以上条件,申请招生名额原则上不得超过3名;人事关系不在j9九游会的硕士生导师原则上每年招生名额不超过1名。
1.主持在研科研经费大于20万元,或主持在研国家级、教育部、省级(省级项目经费1万元以上)项目。(ag九游会为第一单位)
2.近四年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3, 二等奖排名前2, 三等奖排名第1),或主持负责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或入选省级以上研究生教学案例(排名第一)。
3.近两年以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位点方向相关的中文核心期刊或CSSCI期刊学术论文,或出版专著。(ag九游会为第一单位)
4.近四年获省部级或国家一级行业协会奖以上科研奖励(一等奖排名前3, 二等奖排名前2, 三等奖排名第1)。
5.近四年获省部级及以上人才称号。
四、附则
1.申请人填写材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追究当事人责任,直至取消其硕士生招生资格。
2.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后,若出现具备招生资格导师人数少于当年实际招生所需配备的导师人数情况,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另行讨论确定。
3.每项成果(称号)在确定研究生导师招生指标时只能使用一次,不能重复使用。
4.人事关系不在公司的本校人员及校外人员(学校特聘教授 除外)申请公司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和本院人员相同。
5.相关个人对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过程或结果提 出申诉或异议,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受理,若有需要再提交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复议、裁决。
6.本实施细则根据实际情况每年进行修订,解释权归马克思主义公司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7.以上成果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31日。
2025年5月31日